第48章 庭审 (第1/3页)
“被告你不认罪,是不承认起诉书中的事实吗?”
“事实基本属实,但是有隐情,我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为李大军提供的资金。”
审判长看向公诉人,说道:“下面由公诉人讯问被告。”
公诉人看了一下手里的出庭预案,问道:“被告,你是如何认识李大军的?”
“我是在李大山家的案发现场第一次见到李大军的……”王天明将两人认识的过程讲了一遍。
“你是何时知道李大军是通缉犯的?”
“我俩第一次见完面后,我将李大军的特征告诉了公安局的赵天寒,之后我就知道了李大军是通缉犯的。”
“你在之后和李大军见过几面?”
“见过三次,第一次是因为我到黄振汉贩毒集团卧底……第二次就是给钱这次……第三次是我被李丽找的人绑架……”王天明隐藏了两人其实还暗中见过几次的事情说道。
“你刚才说给钱这次是李大军联系的你是吧?”
“是。”
“那你为什么不报警,而是选择跟他见面,并给他钱?”
“原因我已经说过了,他哥全家被杀的案子有隐情,当时河东市公安局内有人想害李大军,我为了保护他,所以没有报警。”
“你说的这些有证据吗?”
“河东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卫国和刑警二大队的秦涛都参与了谋杀李大山全家一案,这不是证据吗?”
“河东市公安局当时不是已经将这二人揪出来了吗?而且你作为检察院的人,完全可以将情况告诉你们检察院的领导,为什么你没有这么做?”
“我当时猜测张卫国并不是最大的幕后黑手,在真凶落网前,我谁也不敢相信。”
“你这是狡辩!你作为一名检察人员,在大是大非面前不选择相信组织,而是私自与一名涉嫌重伤害的通缉犯暗地里联系,并提供资金用于逃匿,你的底线在哪里?”
“我和他联系并没有任何的私人目的,我只是为了查明李大山全家灭门案的真相,揪出后面的幕后黑手。”
“就算你的目的是这样,但是你为什么不如实向组织和公安反映情况?而是选择个人处理?你作为个人,有执法办案的权力吗?如果李大军在此期间再次作案,造成了严重后果,你能负的起这个责任吗?”
“李大军已经变好了,在破获黄振汉贩毒集团一案中,最后还是他将黄振汉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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